精彩片段
《失散十年的女儿,宁要穷爸爸不要富妈妈》是网络作者“佚名”创作的现代言情,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秦岚落落,详情概述:妈妈放了一把大火,让我成了首富家的哑巴女儿。我用一年的沉默,骗过了所有人。直到我开口说「我要上学」,那对爸爸妈妈欣喜若狂,以为我终于好了。他们不知道,我费尽心机,不是为了重获新生,只是为了能每天去校门口,见那个卖烤红薯的男人。那是我真正的爸爸。1.一年前,我被从一场大火里救了出来。那场火烧光了我住的筒子楼,也烧死了我的养父母。我被带进一个金碧辉煌的笼子,成了陆家失散多年的女儿,陆星落。他们给我请了...
学那,秦岚亲我。
的宾驶过个街角。
我到了他。
个穿着褪蓝工装的男,正守着个漆漆的烤炉。
他脸带着憨厚的笑,把个烤得流油的红薯递给个学生。
那就是周信,我的爸爸。
秦岚顺着我的目光过去,嘴角勾起抹毫掩饰的轻蔑。
“那种地方,只有苍蝇和鼠才去。”
她摇窗,隔绝了那股甜的焦糖味。
“落落,记住,你和他是个界的。以后离那种远点。”
我隔着深的窗,贪婪地着那道悉的身。
她说错了。
我和他才是个界的。
是他把我从正的地狱,背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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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立学,南城顶尖的学校。
这的孩子,非即贵。
我穿着秦岚挑选的连衣裙,背着球限量的书包,像个误入凡间的灵。
但所有都知道,我是那个从贫民窟火灾被救回来的哑巴。
他们我的眼,充满了优越感。
个胖子故意撞了我,把我刚领到的新书撞地。
“喂,哑巴,你怎么说话?”
他身边的几个孩子跟着哄笑起来。
我没有理他,只是默默地蹲身,本本地捡起我的书。
我的沉默,让他们觉得趣。
“没意思。”
他们哄而散。
我需要这种孤立。
它让我有足够的间和空间,去我想的事。
每,我都溜出学校。
我用餐,把秦岚给我的零花,部了个又个滚烫的红薯。
我敢和他说话。
我怕秦岚的眼处。
我只是每都去,个红薯,然后站远处,着他,把他忙碌的身刻进眼睛。
他似乎没认出我。
也对,我又又净,穿着他辈子都起的裙子。
再是那个面肌瘦的孩了。
他只是把我当个爱红薯的普客。
每次都挑个甜的给我,咧着嘴冲我笑。
那笑容,和我记忆的模样,温暖得让想哭。
他收的候,我到了他